“你……你……”張強被懟得啞口無言,一張臉漲成了豬肝色。
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已明明是想給對方一個下馬威,用遲到來羞辱他們,怎么就成了搬起石頭砸自已的腳?
兩人之間的爭吵,雖然刻意壓低了音量,但在空曠的法庭里,依舊清晰可辨。
不遠處的原告席,林淺緊張地看著這一幕,她不懂什么法律,但她能看懂,對方……好像亂了。
陳麥安撫地拍了拍她的手背,然后用余光瞥了一眼被告席那兩個正在內訌的人。
他的臉上,依舊沒有任何多余的活動。
但只有他自已清楚,機會,來了。
與此同時,旁聽席。
林默從始至終,都沒有動過。
他看著那兩個丑態百出的人,就像在看一出蹩腳的戲劇。
他慢悠悠地拿出手機,對著自已,點開了錄制視頻。
屏幕里,他那張帥得人神共憤的臉,帶著一絲懶洋洋的,像是沒睡醒的倦意。
“喂,404的家人們,猜猜我在哪兒?”
“西城區初級人民法院,有點無聊。”
“不過,馬上就有好戲看了。有人呢,非要在全國人民面前,表演一下什么叫自取其辱。聽說還是個挺有名的記者。”
他對著鏡頭,促狹地眨了眨眼。
“直播間待會兒開,都來捧個場。”
視頻錄制結束。
林默手指輕點,將這段十幾秒的視頻,連同一句話,發進了“404 Not Found”的工作群里。
【直播標題:老人變壞了,還是壞人變老了?404帶你直擊庭審真相!】
【@孫曉 @孟佳,技術活兒來了。】
……
龍城國際中心,88層。
404律所的辦公室里,氣氛同樣緊張。
“收到了!”孫曉猛地從椅子上跳了起來,臉上寫滿了興奮,“老板發視頻了!臥槽,老板今天帥炸了!”
孟佳也湊了過來,看著手機里林默那張臉,小臉微紅。
周敘白推了推眼鏡,平靜地發號施令。
“孟佳,把老板的視頻,用‘404 Not Found’的官方賬號發出去,加上話題#404律所硬剛無良記者#,#扶不扶真相#。”
“孫曉,準備直播推流,把標題換成我說的那個,全平臺預告,十五分鐘后,準時開播!”
“明白!”
“收到!”
兩個女孩立刻行動起來。
一時間,鍵盤的敲擊聲,成了辦公室里唯一的聲音。
那條由林默親自出鏡的短視頻,像一顆深水炸彈,瞬間在平靜的網絡上炸開了鍋。
短短幾分鐘,點贊、評論、轉發,數據開始瘋狂飆升。
“臥槽!林神親自下場了!”
“這個男人,連在法院都這么帥的嗎?”
“公開庭審!我沒看錯吧!404律所玩這么大?”
“‘壞人是怎么變老的’,哈哈哈哈,這標題我愛了!殺人誅心啊!”
“十五分鐘后!已定好鬧鐘!我要看姓張的怎么死!”
無數的流量,像是聞到血腥味的鯊魚,瘋狂地向“404 Not Found”的直播間涌來。
……
十五分鐘的休庭時間,很快過去。
當審判長重新回到座位上時,法庭里已經變了樣。
幾臺攝像機被安置在不同的角落,紅色的指示燈,幽幽地亮著,宣告著這場審判,正在被千千萬萬雙眼睛注視著。
張強和李律師已經停止了爭吵。
但兩人之間的氣氛,肉眼可見的冰冷。李律師坐得筆直,目不斜視,而張強則是一臉的頹敗和不甘,坐立不安。
“現在,繼續開庭。”
咚!
法槌再次落下。
這一次,聲音通過麥克風和網絡,傳遍了整個龍國。
“下面,由原告方,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審判長看向陳麥。
直播間里,無數的彈幕瞬間刷屏。
“來了來了!”
“正戲開始!”
“小哥哥加油!干死他們!”
陳麥站了起來。
他先對著審判席,微微鞠躬。
然后,他轉過身,面對著被告席,面對著那冰冷的攝像機鏡頭。
他沒有立刻開始陳述案情。
他只是平靜地看著臉色慘白的張強,問出了第一個,所有人都沒想到的問題。
“被告張強先生。”
“在陳述案情之前,我想先向您確認一個,看似與本案無關,卻至關重要的問題。”
陳麥的聲音,通過麥克風,清晰地傳出。
“請問,您是一名合格的,持證上崗的新聞工作者嗎?”
這個問題一出口,整個法庭,包括網絡直播間,都出現了瞬間的凝滯。
什么意思?
這個問題,和扶老太太有什么關系?
被告席上,李律師的反應最快,他幾乎是彈射起立。
“反對!”
“原告代理人提出的問題,與本案名譽權糾紛的核心事實毫無關聯!我請求審判長制止這種浪費司法時間的行為!”他的聲音洪亮,充滿了職業性的抗議。
張強也回過神來,他臉上的慘白被一層怒火燒出的漲紅所取代。
這他媽是在羞辱誰?
他堂堂一個資深媒體人,竟然被一個毛頭小子當著全國觀眾的面,質疑從業資格?
審判長沒有理會李律師的激動,她的目光依舊落在陳麥身上,平靜無波。
“原告代理人,說明你的理由。”
“是,審判長。”
他迎著審判長探究的視線,也無視了被告席上那幾乎要噴火的目光,聲音平穩,邏輯清晰。
“審判長,我方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被告張強的職業身份,是構成本案侵權行為以及其惡劣影響的關鍵一環。”
“被告張強,并非以一個普通公民的身份,在社交媒體上發表個人看法。”
“恰恰相反。”
陳麥頓了頓,從文件袋里抽出一份打印好的網頁截圖,那是張強發布視頻時所用賬號的個人簡介。
他將這份材料,通過法警,遞交給了審判席。
“被告是以‘資深媒體人’、‘社會新聞記者’的認證身份,利用其公司相關的媒體資源,發布了那段經過惡意剪輯,無端猜測的一系列具有強烈主觀引導性的文章。”
“正是這個‘記者’的身份,讓他的言論,在普通民眾眼中,具備了天然的權威性和可信度。”
“公眾之所以一邊倒地對我方當事人林淺進行辱罵和攻擊,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對‘記者不會說謊’、‘新聞報道是真實的’這一樸素認知。”
“所以,”陳麥的聲音微微提高,“被告的行為,已經不是簡單的個人言論,而是一種利用公信力作為武器的,新聞職務行為。或者說,是濫用新聞職務的行為。”
“既然是職務行為,那么,他的所作所為,就必須接受新聞行業職業道德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審視。”
“《新聞記者職業道德準則》明確規定,新聞報道要‘堅持真實、全面、客觀、公正’。在報道引發爭議和批評的事件時,更要‘認真核實,確保新聞要素及情節準確’。”
“因此,確認被告的記者身份,以及他是否具備履行這一身份應盡的義務和資質,是判斷其行為性質,以及對我方當事人造成損害程度的核心前提。”
“這個問題,與本案,息息相關。”
陳麥說完,對著審判席,微微頷首。
“我方闡述完畢。”